何時必須有 MPBP
如果機械完全沒有隨附文件(使用說明),雇主依政府法令第 378/2001 Sb. 號有義務編製現場操作安全規程(MPBP)。當使用說明未涵蓋具體運行條件時,也依同樣方式處理。
MPBP 的內容
- 機械安全操作的規則
- 維護與清潔的規則
- 檢查、檢驗與維修的期限和方式
- 作業程序與禁止的行為
- 運行日誌的記錄方式
機械護照與運行文件
我們為機械建立登記卡(護照),並補記其技術參數。之後維護、檢驗、維修與檢查都記錄在卡上。它如同機械的保養手冊,檢查時可證明您有妥善照管該機械。
作業流程
- 查看機械,了解其狀況與安全裝置
- 評估操作與維護時的風險
- 量身編製 MPBP 與機械護照
- 交付文件並向操作人員說明
我們需要您提供
- 機械銘牌資料與照片
- 線路圖、圖面或原有文件的殘存部分
- 先前的檢驗與維修紀錄
- 操作人員與負責人的聯絡方式
常見問題
誰必須編製 MPBP?
義務在雇主,也就是機械的營運者。您可以委託我們編製。
隨附文件與運行文件有何不同?
隨附文件,即使用說明,由製造商隨機械提供。運行文件由營運者保管,記錄維護、檢驗、維修與檢查,如同汽車的保養手冊。
你們也做機械電氣部分的檢驗嗎?
是的,我們依 ČSN EN 60204-1 檢驗機械的電氣部分。文件與檢驗可一併委託。
較舊的機械也需要 CE 嗎?
在 CE 標示義務施行前製造的機械不一定需要。但必須確保其安全運行,為此需要 MPBP 與運行文件。機械改造後,可能需要進行符合性評估與 CE 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