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檢驗高壓的哪些內容
用於電力轉換、配送與取用的高壓設備屬於指定電氣設備(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第 3 條第 1 款 a) 項),其營運者必須安排檢驗。我們檢驗電力的完整路徑,從高壓接入線一直到變電站內的低壓配電箱。
- 磚造、箱式(緊湊型)與桿上變電站
- 高壓配電室與開關櫃:開關間隔、斷路器、隔離開關、熔斷器、儀用變壓器
- 油浸式與乾式高壓/低壓變壓器
- 高壓電纜:敷設、修理或接頭製作後的試驗,檢查終端與接頭
- 用戶自有的室外高壓線路與接入線
- 變電站的接地與等電位連接
- 保護裝置及其整定、連鎖、信號與緊急停電
- 變電站內相連的低壓配電箱
我們為哪些客戶做高壓檢驗
只有屬於輸電或配電系統許可證持有人的設備,以及由配電系統營運者(配電商)營運的接入線,才可免於定期檢驗。即便如此,也僅在由預防性維護規程保障安全時才適用此例外(法律第 250/2021 Sb. 號第 21 條第 1 款)。由鄉鎮或企業擁有並營運的變電站不屬於此例外。
- 鄉鎮與城市:污水處理廠、水廠、運動場館與園區旁的自有變電站
- 擁有自有變電站或配電室的生產企業與工業園區
- 開發商與投資人:新變電站與高壓接入線在投入運行前的首次檢驗
- 接入高壓電網的光伏電站營運者
- 從高壓電網取電的園區、醫院、學校與商場管理者
首次、定期、臨時與部分檢驗
過載與短路保護或觸電防護的參數變更後,同樣需要檢驗(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第 6 條第 4 款),例如重新整定保護裝置,或更換出線上的斷路器或熔斷器之後。
- 首次檢驗——新設備投入運行前,以及可能改變其特性的安裝、修理或遷移之後(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第 6 條第 2 款);改建後法律第 250/2021 Sb. 號第 20 條第 6 款也有此要求
- 定期檢驗——依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附件 4 的週期,以及巡檢、維護與檢驗規程重複進行
- 臨時檢驗——依法規、標準、主管機關或所有人的特別要求進行,例如事故、火災、水淹之後,或缺少先前的檢驗報告時;檢驗報告須載明其原因(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第 10 條第 1 款 e) 項)
- 部分檢驗——僅檢驗設備的一部分,例如新的高壓電纜或更換的變壓器;首次檢驗分階段進行時,在移交永久運行前出具一份彙總檢驗報告(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第 10 條第 2 款)
高壓檢驗多久一次
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附件 4 並未為變電站、配電室、高壓電纜或架空線路單獨列出一行。其中的週期依設備所在的建築與場所規定,適用於所有指定電氣設備,因此也適用於高壓:
- 用於生產、教育、住宿與醫療用途的建築——3 年
- 依消防安全方案可容納超過 200 人的建築——2 年
- 有火災與爆炸危險、潮濕以及長期存在腐蝕性或污染性物質的場所——1 年
- 附件未規定週期之處,週期依其他法規與標準確定;變電站與配電室依 ČSN 33 1500 表 1 按環境確定(例如基本與正常環境 5 年,室外及雨棚下 4 年,潮濕與多塵 3 年,潮濕場所 1 年)
- 製造商在隨附文件中規定更短週期的,以製造商的週期為準(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第 7 條第 2 款)
容易被忽略的規則
- 設備適用多項週期時,以最短者為準(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附件 4,補充資訊 a) 項)——因此生產園區內的磚造變電站週期為 3 年,而非 5 年
- 定期檢驗必須在距上次檢驗期限屆滿的那一年內進行(補充資訊 b) 項)
- 營運者若有預防性維護規程,可在其中將定期檢驗週期最多延長至兩倍(補充資訊 c) 項)——前提是依規程確實進行並記錄了檢查與維護
- 對於因重大原因必須連續運行的設備,定期檢驗可在最近一次停運時進行,最遲在週期屆滿後的次年內完成(ČSN 33 1500 第 3.5 條)
高壓檢驗如何進行
- 資料——審閱文件、先前的檢驗報告、維護記錄以及巡檢、維護與檢驗規程;據此擬定檢驗範圍並準備不具約束力的報價
- 規劃與停電——與您商定日期,需要無電狀態時也與配電商商定;停電申請由我們代為準備並洽辦
- 巡檢——配電箱、變壓器、電纜與線路的狀態,護罩與護欄,標識,接線圖與警示牌,可及性與外部影響(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附件 1 A 部分)
- 測量與試驗——接地、保護導體與等電位連接的導通、絕緣狀態、高壓電纜試驗、保護、連鎖與信號的功能,以及低壓側的自動斷電(附件 1 B 部分)
- 評估——將結果與文件及標準比對,並對每項缺陷註明所違反的法規或標準條款
- 檢驗報告——結論(設備從安全角度是否能運行)、測量值、缺陷以及建議的下次檢驗週期(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第 10 條)
檢驗前請準備什麼
此清單依據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附件 2。若缺少某些資料,檢驗不會因此中止——我們會在檢驗報告中註明需要補充的內容。
- 竣工設計或圖紙文件及單線圖
- 先前的檢驗報告,以及巡檢、維護和已排除缺陷的記錄
- 外部影響確定記錄,若不包含在文件中
- 巡檢、維護與檢驗規程,必要時還有預防性維護規程
- 保護整定的證明,以及變壓器和配電箱的隨附文件
- 首次檢驗另需安裝時的試驗記錄、產品出廠試驗記錄,以及安裝公司的資料(含許可證編號)
- 進入變電站與配電室的通道、鑰匙,以及電氣設備負責人的聯絡方式
- 同意停電,以及向配電商提出申請所需的用電點資料
誰可以做高壓檢驗,您會得到什麼
指定電氣設備的檢驗只能由持有許可的公司和持有專業資格證書的檢驗技術員進行(法律第 250/2021 Sb. 號第 20 條第 2 款)。高壓檢驗由持有 TIČR 證書的檢驗技術員執行。
我們依據法律第 250/2021 Sb. 號、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ČSN 33 1500,以及 1 kV 以上設備的標準:ČSN EN 61936-1(交流 1 kV 以上的電氣裝置)與 ČSN EN 50522(交流 1 kV 以上電氣裝置的接地)。停電時的作業安全依 ČSN EN 50110-1(電氣設備的操作與作業)。
- 以認可電子簽章簽署的電子版檢驗報告(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第 10 條第 1 款 d) 項)
- 測量值及所用測量儀器清單
- 缺陷總覽,註明所違反的條款,並以易懂的方式說明需要修復什麼
- 建議的下次檢驗週期,並可應要求代為盯緊其日期
檢驗不合格時
危及安全可靠運行的缺陷,營運者須在檢驗報告出具後毫不遲延地排除,其他缺陷則在其自行確定的期限內排除(法律第 250/2021 Sb. 號第 20 條第 5 款)。其狀態直接危及安全的設備必須斷開並防止誤合閘(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第 7 條第 8 款)。修復後,我們會確認缺陷已排除,並出具新的檢驗報告。
依法律第 250/2021 Sb. 號第 20 條第 3 款,設備未在規定週期和範圍內檢驗即運行,屬於危及作業與運行安全的狀態。
免費的檢驗日期提醒
我們會把下次高壓檢驗的日期記入我們的記錄,並在週期屆滿前及早與您聯絡,讓您有時間與配電商商定停電。只需在「檢驗日期提醒」頁面註冊——免費,無任何義務。檢驗費用依範圍個別確定,報價不具約束力。
我們的總部位於 Pardubice。我們也在 Praha、Hradec Králové、Náchod、Rychnov nad Kněžnou 及其周邊地區進行高壓檢驗。
常見問題
變電站多久必須檢驗一次?
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附件 4 並未為變電站單獨規定週期。週期依建築與場所確定(例如生產 3 年,容納超過 200 人的建築 2 年,潮濕場所 1 年),否則依 ČSN 33 1500 的環境確定(室內正常環境 5 年,室外 4 年)。始終以適用於該設備的各項週期中最短者為準,包括製造商規定的更短週期。
變電站檢驗時需要停電嗎?
外部巡檢和部分檢查可在運行中進行。但絕緣測量、電纜試驗、開關間隔內部檢查與保護試驗,我們都在無電狀態下進行。我們會安排盡可能短的停電,必要時安排在非工作時間。
誰負責向配電商申請停電?
由我們負責。我們準備停電申請,與配電商商定日期,並與您的運營協調。我們只需要您的同意和用電點資料。停電需要提前規劃,因此我們會在週期屆滿前及早與您聯絡。
高壓檢驗需要多長時間?
視範圍而定:桿上變電站與帶有多台變壓器和電纜的配電室情況不同。時間長短也取決於設備何時、能停電多久。預計的檢驗時間會在不具約束力的報價中告知您。
變電站檢驗不合格怎麼辦?
我們會在檢驗報告中列出缺陷,註明所違反的條款並提出修復建議。危及安全運行的缺陷必須毫不遲延地排除(法律第 250/2021 Sb. 號第 20 條第 5 款)。安全受到直接威脅時,設備必須斷開。修復後,我們會確認缺陷已排除,並出具新的檢驗報告。
定期檢驗與臨時檢驗有什麼區別?
定期檢驗依規定的週期重複進行。臨時檢驗則依法規、標準、主管機關或設備所有人的特別要求進行,例如事故、火災、水淹之後,或缺少先前的檢驗報告時。臨時檢驗的原因須載明於檢驗報告。
你們也檢驗桿上和箱式變電站嗎?
是的。我們檢驗桿上、箱式與磚造變電站、高壓配電室與開關櫃、變壓器、高壓電纜(含試驗),以及用戶自有的室外高壓線路。
哪些人必須做高壓檢驗?
凡是營運高壓指定電氣設備的人:鄉鎮、企業、工業園區、建築管理者,以及擁有高壓接入線的光伏電站營運者。只有許可證持有人配電系統中、且有預防性維護規程的設備可例外(法律第 250/2021 Sb. 號第 21 條第 1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