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從何而來
依據是關於建築能源效率的歐盟指令 (EU) 2024/1275 第 10 條「建築物中的太陽能」。它要求成員國在特定建築物上確保設置合適的太陽能設備,前提是技術上合適,且在經濟與功能上可行。
指令本身並不直接要求任何人做任何事,必須由捷克法律轉化。撰寫本文時,捷克規則(能源管理法修正案及施行細則)仍在準備中,因此具體建築的細節與豁免請務必向設計師或建築主管機關確認。
適用哪些建築、從何時開始
- 有效樓地板面積超過 250 m² 的新建公共及非住宅建築: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即新建築自 2027 年起
- 超過 2 000 m² 的既有公共建築: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
- 超過 750 m² 的既有公共建築:2028 年 12 月 31 日前
- 超過 250 m² 的既有公共建築:2030 年 12 月 31 日前
- 超過 500 m² 的既有非住宅建築: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但僅限於重大翻修、屋頂施工或安裝建築技術系統時
- 所有新建住宅建築及鄰接建築的新建有頂停車場:2029 年 12 月 31 日前
這項義務不代表什麼
指令並不強制既有的獨棟住宅或公寓安裝太陽能板,即使是一般翻修也不需要。住宅建築的義務只適用於新建工程。
指令所說的是「太陽能設備」,因此不只限於光伏。它也考慮到豁免,例如因屋頂朝向、結構或古蹟保護。豁免標準由各國自行訂定。
電氣檢驗在哪裡派上用場
如果以光伏履行義務,它就和其他電氣設備一樣。電站投入運行前需要首次檢驗,電網營運商通常也要求它才能接入發電設施。
PV 沒有單獨的週期:定期檢驗依建築物的環境與用途,依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附件 4 以及製造商的說明。因此公共與企業建築最好將 PV 檢驗納入整棟建築的檢驗計畫。
- 直流側:絕緣狀態與保護、「Solar DC」標示
- 交流側、逆變器與保護
- 過電壓保護、接地及光伏板結構的等電位連接
- 符合 ČSN 33 2000-7-712,並依 ČSN EN 62446-1 提供文件
如何準備
- 1
新建或重大翻修時,請詢問設計師建築物是否適用此義務
- 2
在施工進度表中就預留 PV 首次檢驗,安排在申請接入之前
- 3
投入運行後,請人代為追蹤後續檢驗的期限
常見問題
我的獨棟住宅必須裝太陽能板嗎?
既有的獨棟住宅不需要。歐盟指令規定所有新建住宅建築須在 2029 年 12 月 31 日前設置太陽能設備,對既有住宅則不設義務。確切的捷克規則仍在準備中。
新建企業與公共建築的義務何時生效?
指令 (EU) 2024/1275 要求 250 m² 以上新建公共及非住宅建築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確保設置太陽能設備,即新建築自 2027 年起。確切條件由捷克法律訂定。
強制安裝的光伏需要檢驗嗎?
需要。電站投入運行前需要首次檢驗,電網營運商通常也要求它才能接入。定期檢驗依政府條例第 190/2022 Sb. 號附件 4 以及製造商的說明。
用太陽能熱水集熱器代替光伏可以嗎?
指令泛指太陽能設備,而不只是光伏。究竟什麼能履行義務,將由仍在準備中的捷克規則決定。
